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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科技大学2013年本科生招生自主选拔录取办法(2)

时间:2012-12-27 19:54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站长起源 点击:
2.综合面试 中学需将推荐参加我校B类计划选拔的考生名单在中学予以公示。同时,我校将对推荐考生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考生名单将在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予以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我校组织专家前往当

  2.综合面试

  中学需将推荐参加我校B类计划选拔的考生名单在中学予以公示。同时,我校将对推荐考生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考生名单将在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予以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我校组织专家前往当地进行综合面试。综合面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3.学科面试

  学校将根据综合面试成绩,确定入围学科面试的考生名单。我校会于2013年1月将入围学科面试的名单在华中科技大学本科生招生信息网公示并公布有关学科面试具体事宜。考生可使用报名序号和自行设定的密码登录报名系统查询。同时我校会将入围学科面试的考生名单及有关事宜通知考生所在中学。

  入围学科面试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华中科技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在线报名系统缴纳面试报名费、查询考场安排、打印面试通知单,考生凭身份证、面试通知单来我校参加学科面试。

  学科面试安排

  时间:2013年3月9日地点:华中科技大学

  4.入围资格名单公示

  学校将根据考生学科面试成绩,确定考生入围资格。入围资格名单将于3月份在华中科技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和考生所在中学予以公示,并报教育部及考生所在省级招办备案。考生可使用报名序号和自行设定的密码登录报名系统查询。

  5.录取政策

  B类计划所有入选考生,参加201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后,成绩达到同科类本科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且第一志愿(平行志愿第一顺序)报考华中科技大学、第一专业志愿填报所对应的学科专业,政审体检合格,学校即保证录取。录取后考生在校期间不得转其他专业。

  注:①以上“成绩”均指考生高考原始成绩,不包括各类优惠政策加分。

  ②若考生所在省级招办对自主选拔录取考生填报志愿有特殊要求,考生需按照省级招办规定的方式填报志愿。

  四、监督机制

  1.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和校内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自主选拔录取工作,坚持做到标准刚性化、程序规范化、办法公开化、结果公示化。

  2.为保证自主选拔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学校由相关职能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和有关专家组成自主选拔录取考核组,负责对申请材料的初审和测试工作。

  3.接受社会监督,对于入选的考生,我校将通过学校网站和考生所在中学予以公示。

  4.考生应本着诚信原则向学校提出申请,对于以虚报、隐瞒或涂改有关材料及其他欺诈手段取得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已经被录取或取得学籍的,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或学籍并将其退回户口所在地。

  纪检监察电话:027-87543616。

  五、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037号

  华中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430074

  咨询电话:027-87542228

  传真:027-87557014

  招生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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